《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时间:2022-06-20
各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省“十强产业”专班牵头部门,省有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激励重大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向大规模产业化加速迈进,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激励“十强产业”等重点领域重大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向大规模产业化加速迈进,全面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纵深突破、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跃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以下简称“攻关项目”)是指聚焦“十强产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瞄准产业链核心和断点,依托重大产业技术突破、重大业态模式创新等,以“技术模式创新+产业化”的方式,在关键领域打破“卡脖子”制约、锻长板补短板的引领性、标志性优质项目。
第三条 攻关项目组织实施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权责清晰、求真求实、绩效优先原则,着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全链条协同创新、全要素精准保障的新型产业攻关机制。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攻关项目征集、评审、立项、实施、评估、验收、监管等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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