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基本法》简称《碳中和法》从25日起施行。该法明确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与2030温室气体减排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较2018年减少40%的温室气体排放)。韩国由此成为第14个将碳中和目标法制化的国家。

韩国政府22日确定并公布《应对气候危机的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基本法施行令》,完成了有关法律体系的制定。施行令包括2030温室气体减排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提升至40%、树立国家碳中和基本计划等内容。

《碳中和法》于去年9月24日制定并公布,包含了2050年实现碳中和这一国家目标的法律程序和政策手段。在此后的六个月里,碳中和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下级法律法规。

碳中和执行体系也得到了确立,该体系旨在确保以国家、地区为单位制定基本计划并予以评估。在法律施行后一年内,政府必须制定为期20年的国家碳中和基本计划。地方自治团体必须在国家计划的基础上,以10年为期制定市、道基本计划和市、郡、区基本计划。

根据该法,民官协同治理机构“2050碳中和绿色发展委员会”将设立,地方委员会也将成立。委员会负责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审议并批准主要计划和政策。

另外,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制度将在试点运营后,从今年9月起分阶段引入。该制度旨在对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或容易受到气候危机影响的计划和项目进行提前性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今后还将构建气象信息管理体系,提高气候危机的探测和预测准确度;旨在调查、评估气候危机对环境影响的气候危机适应信息管理体系也将运营。

此外,为了保护、援助在碳中和履行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地区和群体,政府将制定“正义转型措施”,把在碳中和过程中蒙受损失较大的地区指定为“正义特别地区”并予以援助。援助工作将由“正义转型援助中心”负责。

企业的绿色经营和环保技术研发及商业化、环保技术和产业标准化基础构建、绿色就业岗位创造、相关税制等社会和经济总体的绿色转型也将得到推进。

为获得必需的财政来源,政府从今年1月起开始运营“气候应对基金”。今年将支出2.4万亿韩元,重点支援温室气体减排、新朝阳低碳产业生态系统构建、公正转型、制度及基础构建四大领域。

碳中和是指通过植树、清洁能源等方式抵消个人、企业、团体等在活动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实现实质意义上的零排放。环境部长官韩贞爱表示,今年是碳中和元年,希望温室气体减排努力能够在发电、产业、运输等社会经济各部门得到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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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园区建设指引

进行无废园区建设是我国全面推行绿色发展,实现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有力保障。绿盟在中国生态环境部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的指导下,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经开区、“11+5”试点城市生态环境局及试点内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编制了这本建设的实操性指南,为“无废园区”建设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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