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

《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

推动贸易、投资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将自贸试验区打造为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示范样板。到2025年,实现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架构基本形成,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国际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和制度创新成果等主要目标。

 

《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生态环境部

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规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一结算,管理交易结算资金,防范结算风险等内容。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明确了投资专项支持范围与标准、投资计划申报与审查规则、投资计划下达流程、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到2025年,实现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企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多方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监督处罚措施严格执行,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支撑有力,社会公众参与度明显上升的主要目标。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等工作重点,包括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等具体工作内容。

 

《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五部门

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出了限制县城建设密度、控制民用建筑高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等十项低碳建设要求。针对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提出需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等。

 

2021年6月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部

到2022年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与碳排放协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试点等;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等。

 

2021年7月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到2025年,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等主要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3.5%左右、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等具体目标。

 

《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中东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坚持绿色发展等方面给出具体意见。坚持绿色发展方面,其明确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

明确了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地区、试点行业、试点项目与评价因子,并指出相关工作任务与保障措施。

 

2021年9月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明确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及重点任务,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内容。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等;并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机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等十一方面提出35项具体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

生态环境部

《技术导则》新增了环境风险评价防控技术要求,细化了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和污染集中治理要求及园区基础设施环境可行性论证和优化调整等要求,并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增资源节约与碳减排等要求。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明确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2025、2030、2035年总体目标,从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健全能耗双控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坚决管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等13项具体措施。

 

2021年10月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

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以及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内容,在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以及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等具体要求。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明确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以及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等四方面17项具体任务。在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方面,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并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等内容。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国务院

明确了主要目标、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与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

探索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路径,推动形成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环境管理的机制。明确了试点对象为具备碳排放评价工作基础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提出了探索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技术方法、完善将碳排放评价纳入规划环评的环境管理机制等三项工作任务。

 

《“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出了到2025年NOx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与10%以上等主要目标,从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等六方面明确了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等19项工作内容。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

建立商业可持续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路径,推动建设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提出了到2025年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机制基本成熟等总体目标,明确了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等八个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与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等九项主要任务。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内容、程序等参与机制、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六大重点领域与产权激励等支持政策。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领域,明确了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等内容。

 

2021年11月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提出了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8%、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主要目标,并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七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等40余项工作内容。

 

《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提出了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明确了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引导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等七方面工作内容。在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方面,明确了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等内容。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了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等目标;明确了聚焦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等主要任务。

 

2021年12月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八个部门

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并从工业、农业、绿色生活等七方面提出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等主要任。

 

《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

明确了气候投融资定义和支持范围,提出了通过3-5年的努力,试点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等试点目标,部署了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等八项重点任务,并在组织实施方面明确了试点的申报条件等内容。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

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限、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在披露内容方面,明确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包括污染物产生、治理与碳排放信息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明确了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氧化碳、主要大气污染物等排放量大幅降低等工作目标,部署了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等五项主要任务。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工信部等三部门

提出2025年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电解铝碳排放下降5%等具体目标,从产业结构、绿色低碳等五个方面提出加快产业发展绿色化等五项重点任务,并部署低碳制造试点工程等五大工程。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

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助力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等六方面提出实现全链条绿色发展、建设智能光伏系统、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等24项举措。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国务院

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同时部署了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等十项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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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园区建设指引

进行无废园区建设是我国全面推行绿色发展,实现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有力保障。绿盟在中国生态环境部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的指导下,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经开区、“11+5”试点城市生态环境局及试点内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编制了这本建设的实操性指南,为“无废园区”建设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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