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其中多处提及综合能源服务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全面推进终端用能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系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

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鼓励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搭建数字化、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建筑综合能量管理和工业系统能源综合服务。鼓励电动汽车V2G、大数据中心、5G数据通讯基站等利用虚拟电厂参与系统互动。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整合分散用户响应资源,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促进用户积极主动参与需求侧响应,更多消费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推进电能替代+数字化,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通信控制技术,为实现电能替代设施智能控制、参与电力系统灵活互动提供技术支撑。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冷热联供技术,采用电气化方式取暖和制冷。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围绕减碳提效,实施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自有屋顶、场地等资源条件,不断扩大自发自用的新能源开发规模,提高终端用能中的绿色电力比重。《意见》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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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园区建设指引

进行无废园区建设是我国全面推行绿色发展,实现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有力保障。绿盟在中国生态环境部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的指导下,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经开区、“11+5”试点城市生态环境局及试点内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编制了这本建设的实操性指南,为“无废园区”建设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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